发布时间:2022-12-07作者来源:齐大峰浏览:1583
早安,在鸟啼扰清梦的上海问候各位
刘强东一封公开信,收获了众多点赞,降管理层的薪资,增加普通员工的福利,怎么说都是拥护者众、反对者寡,更何况,被降薪的人谁敢公开反对呢?
相信那些被降薪的管理层,每个人都是跟京东签署了《劳动合同》的,按照现在的规定,哪个企业胆敢不签《劳动合同》,必然会被重罚。合同,既然是两个法律主体之间的一致意思,那么要做出改变,自然应该是由双方共同同意才行,任何一方都没有权利单独做出改变。我记得标准版的《劳动合同》中是有这个条款的,其出发点就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,就是为了免于收到企业一方的侵害。
因此,刘强东这个公开信如果没有被降薪的那些管理层附署,就是一个光天化日之下的违约声明,公然违背与这些管理层员工签署的《劳动合同》,公然违反《劳动法》的相关规定,有关部门是不是应该出来走两步,做个解释或者处理才行呢?
当下的互联网行业一片萧瑟,这些受到侵害的管理层员工想来应该没有谁敢于寻求法律援助。不过,当下的中国已经不是可以随意打土豪分田地的年代了。
这个最基本的法律意识,刘强东是不是应该有呢?
[论道出发点:所谓传统企业,就是从产品出发去找顾客;所谓互联网企业,就是先圈人,再根据这些人的需要提供产品/服务]
Copyright © 深圳市金航标电子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17113853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