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22-02-16作者来源:齐大圣论道线下互联网浏览:1640
自动驾驶汽车出现交通事故,该如何界定责任,网上时不时地有争论。其实这种争论本身并没有什么意义,因为争论的双方都有意无意地忽视了现行法律规定。
首先,按照现行法律,所谓“无人驾驶汽车”并不是真的没有司机,而是有一个号称“智能”的司机。这个“司机”通过雷达或者光线“看到”周边的情况,通过计算机程序组成的“大脑”做出判断,再通过指令操作机械装置做出反应。这个虚拟的“司机”在操纵着这辆汽车,出现交通事故当然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从法律意义上说,这位虚拟司机是有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义务的。自从公司制度确立,就确定了公司的法律人格。在市场环境中,一个公司如同一个活人一样是个平等法律主体,我们尝尝称之为“法人”—法律意义人格之谓也。驾驶那辆“自动驾驶汽车”的虚拟司机,从法律意义上说,就是这位“法人”。
责任主体明确了,其实“自动驾驶汽车”出现交通事故时界定责任就很简单。目前的自动驾驶汽车所属公司显然没有驾照,属于无照驾驶,任何事故都需要承担100%责任。而在中国大陆市场,所谓“无人驾驶汽车”也没有取得市场准入资格,目前在运营的“无人驾驶汽车”都是以实测名义在路上跑着,这种用于测试的车离开了规定的测试区域,出现交通事故,自然也是全责。
以上论证,敬请指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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